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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潜江市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9 09:29:11

为推进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拟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

拟面向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50名。详见《潜江市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4.热心基层服务岗位,有志于从事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和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

4.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5.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1.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之间。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成绩加分条件

1.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卷面成绩加3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学历或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卷面成绩加2分。以应试人员获得最高学历或最高资格证书计入加分。

2.具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的考生,笔试卷面成绩加3分。

同时具备上述2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可累加。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潜江市人事考试院(建设街80号,人社局西办公楼210室),联系电话:0728-6235833。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潜江市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名,请双面打印于《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后);

3.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须提交国家教育部认证证明;

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资料1、2各1份,准备岗位要求资料3、4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打印、复印件使用A4纸,按以上顺序装订为1套,并由本人签名)和2寸登记照片1张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具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的考生,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或所在单位加盖党组织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要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证明材料不符、不清晰等,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4.本人无法到达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材料及委托书,委托书需双方签字。

5.应聘人员需现场扫码报名,在手机上准备近期免冠2寸电子登记照,照片大小不低于100KB。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及时确认,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告知理由。

四、笔试

(一)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潜江市民政局结合报名情况和用人需求,提出保留、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通过潜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如决定取消招聘岗位,所有考生将不再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于2023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11月4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潜江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居民自治法律法规和社区治理工作政策、时事政治等。

(五)发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含加分)通过潜江人事考试网站发布。同时发布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主要采取公共类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根据岗位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潜江市民政局提出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在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三)面试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1.面试通知在潜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通知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正常开考。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3.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入围考生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总成绩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分别按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符合笔试成绩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在笔试成绩上增加应加分数。

(三)成绩发布。在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考生总成绩。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进行第二次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七、体检

(一)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公示。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潜江市民政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总成绩,由潜江市民政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完成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潜江市民政局统筹,各街道(乡镇)组织实施,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招聘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资格。

(二)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总成绩,由潜江市民政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完成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招聘结果的,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十、签订劳动合同

(一)对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序列,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和考核,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工作岗位的调剂,由各街道(乡镇)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社区根据实际需要统一使用,负责网格综合管理服务等日常工作。

(三)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按《潜江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报酬制度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合同期限内经街道党工委任命或依法选举为社区“两委”成员的,待遇按《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调整。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聘全程,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对《岗位表》(附件1)中专业、学历等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与潜江市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728-6298403;对考务相关事宜咨询请联系潜江市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0728-6235833;网站:http://www.qjrsks.cn。

附件: 附件1:潜江市2023年度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 附件2:潜江市2023年度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表.xls

 

 


原始标题:潜江市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jrsks.cn/qj/002/002002/20231018/a05aefdc-09ea-459e-9146-7c93c56af369.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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