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公告》要求,现将潜江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体检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潜江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体检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共8人(附件1)。
二、体检集中地点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街80号)。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集中组织到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三、体检集合时间
2021年7月22日(星期四)上午7:40。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作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在体检前下载《体检前个人填写表》(附件2),粘贴登记照片,如实填写并签名,体检当天交工作人员。
2.体检当日,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1寸蓝底彩色登记照2张(其中一张提前粘贴在《体检前个人填写表》上),并提前备好体检费400元现金(不含复检费)。
3.体检前3天,请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活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前一日晚8时后禁食,当日早上禁食禁水,以利于空腹抽血及作特殊检查。体检当日,考生着装要宽松,不宜穿带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女性考生有怀孕、生理期等特殊情况的,请在当天及时向工作人员或医务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4.报考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凭健康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测温后上车。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体检实际需要可以临时摘除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其中,有我省规定的疫情重点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体检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坚决禁止体检舞弊行为。考生不得提前打听、联系体检机构,如出现影响体检结果公正行为的,将视为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联系电话:0728-6293741
附件:1.潜江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体检人员名单.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