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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潜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校园专项招聘17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5 13:37:51

  潜江是湖北省直管市,位于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腹地,是连接湖北东西部的桥梁城市,是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等湖北“两圈两带”战略的重要节点城市。交通区位优势十分明显,沪蓉、随岳、潜石高速公路与318国道在境内交汇,沪蓉高铁横贯东西,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均在6小时高铁圈内。全市国土面积200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01万,境内有全国十大油田之一的江汉油田,辖1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6个国有农场、16个镇处,素有“曹禺故里、江汉油城、水乡园林、龙虾之乡”的美誉,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绿化模范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湖北十大幸福城市、中国宜居城市等。深厚的文化底蕴孕育了中共“一大”代表李汉俊、被誉为“东方莎士比亚”的戏剧大师曹禺等众多英才。

  为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引进高素质人才,根据国家、省、市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潜江市定于2021年6月5日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院举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专项校园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2021年度潜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校园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践操作技能,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身心健康,适应医疗卫生单位工作需要;

  (五)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 2021年7月31日(如:要求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即为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其他依此类推);毕业证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根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进行设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五)现役军人;

  (六)潜江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日17时截止。报考人员需下载并填写《报名及资格审核表》(附件2),(命名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报考岗位名称,例如202101001+张三+超声影像医师)发至以下邮箱:964935142@qq.com。

  2.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2021年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一实验楼(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87号)。

  3.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⑴《报名及资格审核表》和《诚信承诺书》各2份;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⑶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2份;

  ⑷学位证原件及学位证书查验证明2份,岗位未作要求或未取得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和专科生可不提供(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开具的在相应时间可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

  ⑸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⑹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

  ⑺近期免冠小二寸登记彩照3张。

  ⑻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明细或工资发放明细。

  以上材料所有复印、打印件使用A4纸,并由本人签名。

  在职人员(不含潜江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报名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测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程,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测试。

  1.测试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综合能力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相关专业知识等。

  2.测试时间和地点: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发放测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名及资格审核表》、测试通知单等参加测试,未按通知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测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合格人员,并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因考生弃考等因素产生招聘岗位计划与测试人数出现1:1时,测试工作正常进行,设置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同一岗位面试时,出现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官现场面题),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三)体检。

  1.体检工作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公示及具体安排在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发布。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成绩,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四)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用人单位实施考核,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事业编制和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江市委编办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28-6242021

  监督电话: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28-6298803

  本公告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度潜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校园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21年度潜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校园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2021年度潜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校园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表.xls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4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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